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宝丰县地处北纬33。39ˊ~34。02ˊ,东经112。43ˊ~113。18ˊ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外方山东麓,北依汝河,南临沙河。东和东南与平顶山市郊区接壤,南和西南与鲁山县及平顶山市西区相连,西北与临汝县交界,北和东北与郏县毗邻。东西长54公里,南北宽27公里,总面积722平方公里。县城位于境区中部偏南,东北距省会郑州市134公里,东距平顶山市区30公里,西北距洛阳市141公里。为焦(作)枝(城)、孟(庙)宝(丰)铁路,郑(州)南(阳)西线、洛(阳)界(首)公路交会处,207国道南石公路及正在修建的洛(阳)平(顶山)漯(河)高速公路穿境而过,是河南省中西部重要交通枢纽,是全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。